

中证智能财讯国晟科技(603778)6月15日晚间公告,公司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《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吴君、高飞、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》。
据警示函,经查公司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,涉案金额5184.62万元。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相关公告时已获悉该笔诉讼,但未包含在内,信息披露不完整;该笔诉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超过10%,公司迟至2026年5月22日才进行补充披露,信息披露不及时。
北京证监局认为,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,董事长吴君、总经理高飞、董事会秘书张昆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根据相关规定,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核校:杨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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